新合同管理办法实施通告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07-07-12

   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经公司总经理、财务部、人事行政部、市场部等几个部门联合制定并通过了《济南中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办法于2007年5月正式实施。
  “办法”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施工合同、借工合同、转包合同等,主要针对合同的起草、合同签订程序、合同印章管理、合同档案管理、工程款的收付款流程等方面采取统一公司管理模式。
  合同签订程序主要增加了会签程序,即承办人将合同提交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会签手续的办理,程序为:市场部审核→财务部审核→人事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批。经各部门经理认可并在会签表上签字后,人事行政部才可加盖合同专用章,然后提交具体承办人。看似繁琐的会签程序其实是必不可少的,它为合同的严谨奠定了基础,最大可能地避免了因承办人失误而造成的施工、财务等纠纷。
  合同印章由人事行政部管理,只有履行合同会签程序后才可加盖合同印章,否则视为公司无效合同。合同印章一律不能带出公司,特殊情况须两人同时前往,并对印章的合理使用负责。
合同承办人签订的合同原件一律交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合同档案管理,登记、统计及报告合同管理情况。
  工程款的收付款流程。工程收付款工作由承办人按照合同载明的工程进度及时收款并根据项目施工的具体状况掌握付款情况,按照公司财务流程申请付款。
  本办法已采用邮件、邮寄等方式送交各部门、各项目部的经理,请各位经理将相关内容宣传到每位员工。